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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佳佳? 南京大學歷史學院博士研究生


內(nèi)容摘要??九一八事變爆發(fā)后,散布在事變發(fā)生地中國、策源地日本、輿論中心國聯(lián)的美國外交官迅速依托個人對局勢的認識和獲取的信息做出判斷,其觀點在華盛頓交匯,美國決定置身事外,促成中日直接談判。其后因中國民族情緒失控可能致使事態(tài)擴大,且涉及美國利益的沈陽電臺遭到破壞,美國一改前態(tài),主動派遣觀察員進入東北調查真相。不待觀察員有所報告,突然錦州遭到轟炸,美國有關九一八事變的討論暫告一個段落。

關鍵詞??美國外交官? 九一八事變? 美國對華政策? 美國觀察員


1931年9月18日,日本關東軍以路軌被炸為由,向沈陽東北軍營發(fā)起進攻,拉開了武力侵占中國東北的序幕。其時又有英國宣布脫離金本位制,美國前國務卿史汀生(Henry L. Stimson)1936年時在其著作《遠東之危機》中以“這時的世界從東到西,無論是政治還是經(jīng)濟,似乎都在動蕩之中”對此作結。該書出版于九一八事變爆發(fā)近五年后,史汀生對其擔任國務卿時期美國國務院如何應對遠東諸事進行了復盤,其中詳述了九一八事變爆發(fā)初期美國采取對日寬縱政策的原因,國聯(lián)對美國的影響等。史汀生在書中特別提到,國務院有關事變的交涉在前線與后方(in the field and at home)都得到了經(jīng)驗豐富的外交官的支持,駐外外交官以及在事變發(fā)生地的美國記者的主動性和精力,使得“美國比任何其他國家都更早地掌握了更準確的信息”,為決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有關美國外交官與美國對九一八事變的因應,西方學界成果多作為外交官個案研究呈現(xiàn),集中在國務卿的史汀生身上,對九一八事變時期其他外交官的因應論述相對籠統(tǒng),多作為其個人經(jīng)歷的一部分而一筆帶過。中國學界成果多為長時段的宏觀視角的論述,強調作為整體的國務院應對中國東北變局時的態(tài)度,甚少對其中復雜情形、尤其是決策形成過程作細致解讀,更遑論內(nèi)窺外交官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九一八事變爆發(fā)時,總統(tǒng)胡佛忙于應對經(jīng)濟危機,焦頭爛額,遠東事務多賴國務卿史汀生為主的國務院把控走向,在華、在日及駐歐洲各地的外交官與華盛頓間電報信函往來頻繁,對其政策態(tài)度亦有不可小覷的影響。本文擬依托檔案、報刊、時人言論等相關材料,基于外交官視角從人物、事實、方案、行動四個角度由內(nèi)而外透視九一八事變初期美國的因應,以期更加深刻地理解九一八事變對美國的意義,美國遠東政策對世界局勢的影響。

一、人物:事變后參與交涉的外交官們

按照美國國務院的工作流程,決策形成的第一環(huán)是領事官員,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對信息進行篩選、核實、評估”,以供比對解讀外國政府提供的官方信息。領事官員之上為使館官員,他們對獲取的各種情報綜合處理,多以電報形式發(fā)往華盛頓。國務院設有通信與記錄司,負責電報解碼,非英文電報由翻譯局翻譯。解碼后的電報被分發(fā)給制定政策的相關部門,如遠東司、西歐司等。各司司長“與分配到該司的三或四名低級別的外交或領事級別的官員協(xié)商,考慮最近的態(tài)勢發(fā)展”,撰寫備忘錄,與原件一同提交給主管該司的助理國務卿,繼而是副國務卿,最終是國務卿。

九一八事變發(fā)生地在中國,策源地在日本。事變爆發(fā)后,包括駐沈陽總領事麥爾思(Myrl S. Myers)、領事范宣德(John C. Vincent)、副領事林奇(Andrew G. Lynch)以及駐哈爾濱總領事漢森(George C. Hanson)等領事官員第一時間觀察駐地形勢變化并撰寫報告。由于美國駐華公使館在北平,與在南京的國民政府外交部不是直接溝通,因此,駐南京總領事裴克(Willys R. Peck)第一時間與國民政府外交部交涉并轉報北平。與此同時,公使詹森(Nelson T. Johnson)在北平又通過張學良、顧維鈞等進一步了解事變情形,匯總篩選后發(fā)往華盛頓。

東京方面,駐日大使福布斯(W. Cameron Forbes)和總領事內(nèi)維爾(Edwin L. Neville)負責使館工作,與日本外務省就事變展開交涉。此外,恰于九月上旬在日內(nèi)瓦召開第十二屆大會的國聯(lián)是美國需要考量的第三方,代表美國在此與國聯(lián)溝通的美駐瑞士公使威爾遜(Hugh R. Wilson)和駐日內(nèi)瓦總領事吉爾伯特(Prentiss B. Gilbert)也向國務院報告國聯(lián)有關事變的討論情況。

決策中心在華盛頓。1931年的金融風潮之下,“迅速惡化的經(jīng)濟形勢現(xiàn)在已經(jīng)抓住了總統(tǒng)及其政府成員的全部注意力”,客觀形成的權利讓渡強化了國務院,尤其是國務卿史汀生在外交決策上的自主性。九一八事變是史汀生擔任國務卿時遭遇的極大挑戰(zhàn),也是他政治生涯中應對中日沖突的起點——終點在他作為羅斯福內(nèi)閣陸軍部長參與1945年針對日本的核彈攻擊的計劃制定及實施。除他之外,國務院內(nèi)參與事變后決策的核心人物還包括副國務卿卡斯爾(William R. Castle)和遠東司司長亨培克(Stanley K. Hornbeck)。

九一八事變發(fā)生在遠東,除去在日內(nèi)瓦的外交官外,其他外交官都有處理遠東事務的經(jīng)驗。受其私誼、駐地、研究或其他諸多因素的影響,外交官也形成了各自對中日兩國的認識。當然,相對領事官員而言,使館官員和國務院官員對決策的影響要更大,他們的情感偏向和外交觀念更值得注意。

詹森1907年以見習翻譯的身份在北平開始外交服務,“親見了帝國中國和共和中國……三任國務卿休斯、凱洛格、史汀生都依賴他對中國事務來龍去脈的權威了解”。在詹森的認知中,傳統(tǒng)的美國對華政策有兩個基本目標:保護美國的合法利益以及幫助中國實現(xiàn)與美國利益吻合的內(nèi)部發(fā)展。在與中國有關的國際爭端中,只要不傷害美國利益,他都積極強調,條約簽署國應當履行義務以維護中國領土和行政的完整性。他當然是中國人的朋友,但他首先是美國的民族主義者。

與詹森不同,福布斯不是職業(yè)外交官,1930年接受胡佛任命之時,他甚至希望參議院可以駁回提名。就職的第一年,他長期不在日本,對外交工作沒有什么熱情。不過,他推崇達爾文的適者生存,還把這一理論應用到中日兩國上:“在試圖保護弱小民族免受侵略這件事上,我或多或少是個‘叛逆者’。如果他們因小而弱,那是一回事;如果他們因腐朽而弱,那是另一回事。腐爛的東西要倒下,活的東西要利用對方的腐爛物質作為肥料和材料來促進自己的生長,這是大自然的規(guī)則。”

亨培克是國務院公認的“中國通”,和詹森一樣親見了晚清王朝的崩潰和中華民國的新生。在成為外交官之前,他在大學任教,對遠東、特別是中國進行了深入研究,也一直被認為親華且反日。不過,20世紀20年代中國因民族主義情緒日益高漲而要求取消美國治外法權,與亨培克認為的美國的外交政策——“尊重[其他]國家和人民的權利,并期望他們尊重美國的權利;履行美國對其他國家的義務,期望他們履行對美國的義務”——相違背,他不可避免地與中國疏遠了。他也和詹森一樣,強調“門戶開放和一個強大的中國”“如果中國人保護不了西方的利益,那就要保留美國的治外法權”。

副國務卿卡斯爾來自夏威夷傳教士家庭,廉價的日本勞動力讓他的家族積累了大量財富,他與西化的日本精英階層建立了親密關系,經(jīng)常被描述為“日本人的特殊朋友”。他認為美國對中國的友誼源于傳教士對“失敗者(underdog)”的同情,“日本也是個弱者,但我們喜歡弱者以出色的方式獲勝”。1930年倫敦海軍會議期間,他以駐日大使的身份促成了《華盛頓海軍條約》的簽署,“一個穩(wěn)定的、民主的日本可以在中國擁有合法的利益,同時作為防止俄國擴張的堡壘”,因而他對日本若槻和解政府抱有強烈的好感和希望。

至于史汀生,他認為“日本對美國政府而確實是一個友好、強大而靈敏的鄰邦”,是開明、自由、文明的國家,而中國是“一個偉大又迂緩的民族……對于西方技術與科學的吸收,以及西方標準的接納,不如日本迅捷,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抵制這些變化,只因武力壓迫而屈服”。史汀生上臺后,開始推廣以直接交流為標志的新外交,他認為私人聯(lián)絡可以更好地促進兩國關系,“正在取代通過常規(guī)的外交代表交換官方照會的舊外交”。1930年倫敦海軍會議期間,他與日本代表若槻、幣原建立了友誼,即是踐行新外交的結果。

簡言之,從現(xiàn)地和后方的外交官的情感傾向和外交理念來看,中國在決策天平上的分量比之日本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九一八事變前夕,中國自己也無意識地把天平上的砝碼推得離日本更近:寧粵分裂,中國駐美公使伍朝樞于1931年6月15日離任,參贊容揆代辦使館各事,“遲至十月一日(距九一八已近兩星期),始與史汀生第一次見面,以視出淵日使隨時出入國務卿副國務卿之門者,相形見絀”。新外交所推崇的直接交流無法在中國駐美公使館施行,亨培克視此為“中國的外交機器嚴重受損”。換句話說,九一八事變的事實是什么,美國應如何應對變局,中國既主動又被動地“缺席”了美國外交官的討論。

二、事實:外交官對九一八事變的最初印象

1931年夏秋之際,南京政府第三次剿共陷入僵局,粵系通電討蔣,戰(zhàn)禍在即,沿海各省空前水災仍在肆虐,張學良在北平通電呼吁和平。適逢第十二屆國聯(lián)大會在日內(nèi)瓦召開,中國當選非常任理事國,大會討論通過英國代表有關救濟中國水災的提議。日軍上尉中村在華被害引發(fā)的對日交涉似乎也有了進展。這些無疑是南京政府的好消息,但都不在大洋彼岸美國的考量范圍內(nèi),更確切地說,它的目光始終為裁軍和大蕭條所牽引。

1931年6月27日,史汀生離開華盛頓,踐行新外交,訪問巴黎與柏林,與歐洲各國領導人會談,主題概為歐債和裁軍,歷時兩月余,9月3日方返回美國。9月17日是外交日,國務院例行接見使節(jié),出淵告知史汀生,他打算趁三年例假之機返回日本,約于次年二月返美,其間日美兩國應當不會有重大問題發(fā)生,因他離任而難以處理。豈料一語成讖,史汀生在白宮與胡佛、商務部長拉蒙特(Robert P. Lamont)和財政部長梅?。ˋndrew W. Mellon)談論英國的財政狀況時,關東軍已經(jīng)完成了對沈陽的占領。9月19日,有關“滿洲危機”的快訊出現(xiàn)在華盛頓報端。

事變一發(fā)生,駐華公使詹森就從張學良的顧問端納(W. H. Donald)那里得到消息。事實上,9月11日他與國民政府行政院顧問弗格森(John C. Ferguson)討論治外法權問題時,就被后者警告,“日本將在未來三個月內(nèi)占領滿洲”。詹森對此持懷疑態(tài)度,到9月17日,他與日本公使館參贊矢野誠會談,后者保證,“所有中日爭端可以和平解決”。最終,詹森沒有將弗格森的警告發(fā)往華盛頓。顧維鈞與詹森見面,證實了端納的消息,沈陽“所有行政機構都有日軍駐守……滿洲與中國本土的聯(lián)系被切斷”,駐沈陽領事林奇以明碼電報的形式將事變情形經(jīng)由駐上海領事館再轉北平,即為沈陽線路被切斷的佐證。

詹森的電報同時發(fā)往華盛頓和東京。其時中村事件尚未解決,有關日軍入侵滿洲的討論9月初即在東京沸沸揚揚,駐日大使福布斯擔心原定9月17日返美度假不能成行,日本外相幣原安撫他:“日本的經(jīng)濟和政治形勢很嚴峻,不可能允許軍事冒險發(fā)生?!?月19日,福布斯啟程前往溫哥華,在船上收到了詹森的電報,但他擔心留在日本會夸大事變的嚴重性,沒有返回東京,而是繼續(xù)出海。駐日代辦內(nèi)維爾從外務省副相處得知,日本內(nèi)閣召開特別會議,“已向日本駐滿洲軍隊總司令發(fā)出命令,停止更進一步的侵略性軍事行動?!?/p>

同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記者就美國在滿洲的商業(yè)利益以及條約援引提問。對于前者,史汀生回復,據(jù)他所知,“美國與該地區(qū)的貿(mào)易往來很少”。遠東司隨后于9月底奉令“編制地圖,顯示美國在滿洲利益的位置和分布”,基本證實了這一點。至于后者,在新聞發(fā)布會之前,亨培克曾建議對事變的性質做模糊處理。但記者拋出條約援引問題,史汀生被迫從個人立場對事變定性,“沈陽不是政府間的沖突,而是下級機構之間的沖突,因而也不可應用非戰(zhàn)公約或其他任何條約”。經(jīng)濟利益和政治利益都少有牽涉,史汀生的回復基本奠定了美國“觀望”的基調。

9月19日是周六,史汀生對遠東的突發(fā)事件感到很惱火,但并不擔心,在歐洲連軸轉了近兩個月后,他思考的是已經(jīng)規(guī)劃好的與胡佛在拉皮丹河畔度過的周末??ㄋ範栐跍厝牵℉ot Springs)休假,新聞發(fā)布會后,史汀生“把滿洲的麻煩留給了得力的遠東司司長亨培克”。同日,亨培克與出淵見面。出淵表示,“幣原和日本政府里的軍國主義分子之間存在尖銳分歧”,他所掌握的與事變有關的信息并不多。亨培克在9月19日的備忘錄中強調了三點:(1)目前不可能就事件的確切原因做出聲明;(2)南滿鐵路的積極宣傳是為了讓世界了解日本在滿洲利益的重要性;(3)日本陸軍和外務省之間的沖突已經(jīng)持續(xù)了一段時間,在沈陽的日本民政當局無力制止日本軍隊的活動。

亨培克提到南滿鐵路,是對條約權利的考量,也暗含警惕之意,分析遠東局勢時,他就曾發(fā)問:“我們強制對滿洲的門戶開放作出嚴格的解釋,日本就不會粗暴撞開其他地方對它緊閉的大門嗎?比如加利福尼亞。”質疑日本在滿洲的利益,等同于質疑條約權利的合法性與正當性,而同樣的條約權利規(guī)則保護著美國。至于“沖突”,若槻內(nèi)閣與軍部之間的齟齬,始于1930年夏,其時若槻以倫敦海軍會議日本首席代表的身份締結裁軍條約,引發(fā)海軍不滿,最終釀成暗殺事件。胡佛內(nèi)閣一貫清楚日本文官政府與軍部的分歧。

駐沈陽的外交官的認知也是如此。林奇在20日的電報中表示:

聽起來難以置信,但我有理由相信,日本[駐沈陽]總領事館當時并不知道軍事當局打算立即占領中國領土。他們對事件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非常擔憂,不過我非常懷疑他們事前知道軍隊的實際調動……本總領事館認為,很難相信日方對此事件的解釋。進入中國領土的行動過于突然,也過于協(xié)調,不可能是當晚十點半南滿鐵路鐵軌被炸引起的。

盡管華盛頓到10月19日才收到這份措辭相對謹慎、態(tài)度有所保留的電報,但林奇對日軍在東北發(fā)起軍事行動的論斷,與亨培克的想法沒有什么偏差。后者在9月20日的備忘錄中寫道:“幾乎很難想象,如果沒有東京最高軍事指揮部的指示,他們能以有序、精確、時間協(xié)調和全面的方式采取行動,奪取南滿所有戰(zhàn)略要點,包括公共服務設施。”

詹森表達了同樣的看法:“[日方]暗示9月18日開始的連鎖事件是偶然或臨時發(fā)生,卻忽略了這一事實:占領長春、牛莊、安東、溝幫子和葫蘆島一系列軍事行動,其參謀工作幾乎不可能是臨時性的……我認為這就是精心策劃的結果?!眱?nèi)維爾也傾向于認為,“[滿洲]如此大的區(qū)域被占領,與[日方]所稱原因極不匹配。毫無疑問,他們針對能想到的每支部隊會遭遇的突發(fā)事件,都制定了詳細計劃……外務省及文官政府其他部門,確乎驚訝于陸軍此時的行動”。

林奇的電報還提到了從日本駐沈陽軍事當局那里獲得的消息,其中包括“幾起非必要的恐怖主義事件”,但“考慮到,這是一個四十萬人口的城市,一夜之間從中國人手里轉到日本人手里,我們必須承認,相對而言,流血事件、不幸事件非常少”,這與史汀生的“惱火而不擔心”如出一轍。20日,史汀生仍在拉皮丹,直到午夜時分,來自英國大使館有關英國宣布脫離金本位制的消息才將他叫醒。

依托事變爆發(fā)后兩天內(nèi)的新聞快訊及領事官員提供的詳盡情報和論斷,國務院形成了對九一八事變的初步印象:事變是日本軍方有預謀的行動,文官政府不知情,形勢尚不嚴重。這幾乎可以說是美國外交官在事變初期的共識。包括麥爾思、范宣德等在內(nèi)的領事官員于9月下旬赴現(xiàn)地調查,所得的結論仍然沒有超出這種認知,“9月18至19日晚上究竟發(fā)生了什么,可能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三、方案:獨立于國聯(lián)并促成中日直接談判

9月20日,史汀生和卡斯爾還未返回華盛頓,亨培克最先基于已知信息,提出了可供參考的方案:“在我看來,中國政府很可能將此案提交國際法院。無論如何,在這個階段,我建議我們在接下來的幾天里采取的行動應基于這一假設?!被趪H法院的方案沒有獲得關注,同樣遭到無視的還有基于公約的表態(tài)。詹森在9月21日的電報中直言“日本在滿洲采取的行動,必然符合戰(zhàn)爭的定義……公約簽署國有必要就日本侵略行為向自己和世界表態(tài)”,前國務卿凱洛格也認為“非戰(zhàn)公約和四國條約所有締約國都有義務向兩國提出交涉”。

就史汀生而言,公約援引要慎之又慎。非戰(zhàn)公約在遠東的第一次實踐要追溯到1929年7月,其時胡佛內(nèi)閣上臺不久,公約生效,史汀生積極參與調停中蘇中東路爭端,但在這一事件中的經(jīng)歷卻不甚愉快。美國援引公約、發(fā)出照會以表譴責,然而中蘇的私下談判已經(jīng)開始,美國的舉動“被視為是對談判的刻意施壓,‘不是友好的行為’”。他以此為前車之鑒,還留下了對“東方心理”的假想:“東方人傾向于涉事雙方以直接談判來解決困難,應當讓他們先試試這個方法。”九一八事變初期,他多次提及這一點以反對第三方調查。

中日之外,又有國聯(lián)不斷“嘮叨”,敦促美國合作,強化國聯(lián)的力量。爭端方如何協(xié)商?第三方是否聯(lián)合?大多數(shù)時候,兩個問題被攪在一起,國務院的選擇最終演變?yōu)楠毩⒂趪?lián)行動、促成中日直接談判。

9月22日,日內(nèi)瓦召開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最早對談判事宜發(fā)起公開討論。中國代表施肇基依據(jù)國聯(lián)盟約第11條提出申訴,日本代表芳澤謙吉提及日本政府的電報,有國民政府高級官員向日本駐華公使提議兩國直接談判。施肇基質疑信息的真實性,芳澤回避了質問,只強調他個人認為“應盡全力通過兩國政府的直接談判解決這一不愉快事件”。

在場的代表沒有有分量的外交官,“法國或英國部長沒有出席,[德國外交部長]庫爾提烏斯先生(Julius Curtius)在問題提出后幾乎立即離開,波蘭和南斯拉夫的部長們也都離開了”,加之中日代表對事變情形及直接談判的陳述大相徑庭,理事會無法達成決議。英國代表塞西爾(Viscount Cecil of Chelwood)提議,應讓美國充分了解進展情況。自此,理事會所有會議備忘錄以及與中日沖突有關的文件,都經(jīng)由國聯(lián)秘書長德拉蒙德(James Eric Drummond)轉交給美國代表。史汀生視此舉為“插手”,美國開始被迫對國聯(lián)解決中日爭端的行動作出回應。

9月22日下午,理事召開第三次會議,最終通過了塞西爾所謂的常規(guī)決議:“對中日兩國政府發(fā)緊急通知,務須避免一切足以使事變擴大或足以妨害和平解決之行為;與中日兩國代表,協(xié)商一種確實辦法,使兩國立即撤兵,并使兩國人民之生命財產(chǎn)不受妨害?!蔽靼嘌来砝蒸敚ˋlejandro Lerroux)作為理事會主席在會后組織了小組會議,“討論集中向沈陽地區(qū)派遣軍官調查團以報告真實情形的可能性”。這是對直接談判的否決,施肇基自然贊成,芳澤需要等待東京的意見。小組會議授權德拉蒙德詢問,“如果美方收到邀請,會不會考慮參與上項行動的合作”。

為此,美國駐日內(nèi)瓦的外交官于23日與華盛頓進行跨洋通話,討論上述議題。他們身在日內(nèi)瓦,受國聯(lián)的氛圍和情緒的感染,對軍官調查團的提議充滿興趣,甚至更進一步,在通話中拋出他們的方案:“美國要邁出戲劇化的一步,坐在理事會里”。史汀生不建議外部成立調查團,強調“東方人喜歡自己談判解決問題”。至于“坐在理事會里”這個“相當瘋狂的提議”,他在通話中直接否決了。隨后,塞西爾在23日晚的理事會非公開會議上提出組織另一種形式的調查團:中日各派兩名中立成員,理事會任命三名。德拉蒙德再次向美國發(fā)出邀請。

在華盛頓,史汀生、卡斯爾和亨培克都認為需要加強日本文官政府的力量,以防支持軍部的首相上位,組建調查團勢必會從外部激化日本民族情緒、引發(fā)政變,不是他們認為的可取之策。簡言之,無論理事會如何分配調查團的成員構成,在華盛頓看來都會刺激日本,美國不會加入任何形式的外部調查組織,拒絕國聯(lián)有關調查團的提議是華盛頓外交官的共識。但另一個議題,是否贊同中日直接談判,他們還存在意見分歧。事實上,中國在日內(nèi)瓦和華盛頓都發(fā)出了拒絕直接談判的信號,施肇基在日內(nèi)瓦贊成派遣調查團的同時,容揆向遠東司轉交了南京外交部的電報,“19日凌晨,形勢還未如此緊張時,日本公使去上海見了宋子文,提議組建中日聯(lián)合調查委員會”“國民政府從未正式或非正式地做出此類提議”。但史汀生厭煩了國聯(lián)的“嘮叨”,沉湎于“東方心理”的假想,對中國的聲明充耳不聞,針對外部調查向國聯(lián)提出替代方案時,仍以直接談判為第一步驟。直接談判無效,才可跟進國聯(lián)的進一步行動,公約援引被放在了最后。

與史汀生一樣,卡斯爾是直接談判的擁躉。他認為塞西爾提議成立調查團,“可能忽略了對東方心理的考慮……在了解中日兩國的態(tài)度后,我們認為,直接對話是最明智的解決方法”。內(nèi)維爾的報告淡化了事變的嚴重性,其“稱之為對中國挑釁的合法反應”,出淵又不斷強調幣原的努力,暗示“中國人在有意識地大肆渲染局勢,夸大其詞”,他認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是與中國人直接對話”。出淵的微笑和保證常在史汀生和卡斯爾的備忘錄里出現(xiàn)。

亨培克是國務院內(nèi)少有的反對者。他對事變之后獲取的官方信息進行了細致研究,分析了中日兩國外交行為的動機,認為芳澤“顯然在努力制造這樣一種印象:中日更愿意彼此之間處理這個問題,他們可以通過外交程序來解決,所有國聯(lián)或其他大國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采取行動”。他在9月23日的備忘錄里明確指出,如果促成中日直接談判,“滿洲當前的軍事形勢不會結束,留下的刺激的根源,遲早會演變成一場真正的大規(guī)模戰(zhàn)爭”。但史汀生忽視了中國的意見,也忽視了亨培克的備忘錄。

9月24日下午,國務院向中日兩國發(fā)出照會,第一次正式公開美國針對九一八事變的官方立場:“美國希望中日兩國軍隊不再爆發(fā)敵對行動,按照國際法和國際協(xié)定的要求分別安排其武裝力量,并不再進行可能妨礙其以友好方式解決分歧的活動”。就其內(nèi)容而言,這份照會與國聯(lián)9月22日的常規(guī)決議沒有什么區(qū)別,都是呼吁和平的“官樣文章”。但對中國和國聯(lián)來說,常規(guī)決議標志著一系列行動的開始,提議組建調查團即為例證,美國依托照會進行表態(tài)卻可能意味著結束。“國際法和國際協(xié)定”的指代顯然規(guī)避了對具體條約的援引,“以友好方式解決分歧”的表述則暗暗鼓勵了直接談判的進行。

9月25日,美國“字斟句酌”的照會在報端出現(xiàn),中日兩國也通過官方渠道獲得照會。美國駐華使館在北平,電報轉至南京稍有延遲,國民政府先從容揆處獲取。日本最先作出回應,幣原認為照會部分內(nèi)容恐被公眾誤解,希望不要發(fā)表,并再次強調沒有必要成立獨立的委員會調查局勢,“中日可以友好解決彼此之間的問題”。照會“似乎沒有引起日本的反感”,來自南京的報道則顯示,中國新聞界稱贊了美國的照會,將之解讀為對日本的嚴厲譴責,美國國內(nèi)重要報紙“對政府在過去一周里所作的說明和所采取的立場表示贊賞”。

到此時,事變過去一周,駐沈陽的領事官員剛進入沖突現(xiàn)場,撰寫并提交了備忘錄以及可供參考的有關占領現(xiàn)場的信息,駐日大使福布斯還在公海的船上,在日內(nèi)瓦的威爾遜因為“表達任何態(tài)度都很危險”而對施肇基三緘其口。在25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卡斯爾告訴記者,他覺得過去24小時有關局勢的所有消息都非常有希望,26日及27日的這個周末,史汀生前往長島家中度假,沒有留在華盛頓。到這個時候,美國沒有超出獨立于國聯(lián)、促成中日直接談判的方案。

四、行動:美國觀察員的派遣

9月28日,史汀生從長島返回國務院。當天下午,他與出淵會談,強調他“必須掌握有關形勢的真實而全面的消息,才能充分回答問題”,并以“沒有來自美國代表的關于滿洲形勢的足夠多的信息”為由,提出向東北派遣觀察員。值得注意的是,提出派遣提議的同時,他還將擬定的人選告知出淵,包括駐哈爾濱總領事漢森和駐東京使館二等秘書索爾茲伯里(Lauren E. Salisbury)。從9月24日發(fā)出照會時的置身事外,到9月28日有所行動,派遣觀察員這一臨時但迅速的決策,意味著美國在實際上開始參與中日爭端的解決,而非停留在照會層面。

事實上,事變爆發(fā)之初就有美國觀察員前去調查。9月19日,北平公使館武官處的語言官邁爾(William Mayer)中尉和布朗(Charles C Brown)上尉前往沈陽,同行的還有恰好準備從中國離開的陸軍武官克蘭弗德(Thomas G. Cranford)中尉,他隸屬東京大使館武官處。9月20日,邁爾發(fā)回了從日本當局手中獲取的日軍行動的相關信息,“有幾起被認為非必要的恐怖主義事件”;9月24日,三人在日本當局帶領下參觀了南滿鐵路爆炸處及隨后發(fā)生的中日兩國軍隊沖突的現(xiàn)場。但國務院遲至10月19日才收到他們的電報。[74]此外,北平公使館武官處還有一名語言官尼莫(David R. Nimmer)事變前即受派在哈爾濱學習俄語,9月26日向國務院報告了哈爾濱地區(qū)的對日態(tài)度。[75]但上述觀察員未經(jīng)官方確認并授權,漢森和索爾茲伯里則是受國務院派遣,其調查舉動則可視為政府行為。國務院采取這一行動,主要基于以下兩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中國民族情緒失控可能會使事態(tài)擴大。9月26日,國民政府前腳還在因為美國參議員波拉(William Borah)“演說批評日本此次舉動違背國聯(lián)盟約、非戰(zhàn)公約”而有所觸動,后腳就收到施肇基從日內(nèi)瓦發(fā)來的消息:“大家對通過國聯(lián)試圖調解中日爭議有明顯的熱情,但知道美國采取的態(tài)度后,這種熱情明顯減弱了?!泵绹諘]有提及華盛頓條約或非戰(zhàn)公約,也讓國民政府感到驚訝。在國民政府之外,“國際聯(lián)盟不就滿洲局勢采取進一步行動”的消息也讓民眾的情緒非常沮喪。到28日,高校學生赴國民黨中央黨部請愿,沖突中王正廷遭到毆打。消息傳至華盛頓,史汀生極為震動。此外,事變爆發(fā)后中國民眾抵制及暴動時有發(fā)生,如漢口、九龍等地,事變的影響已經(jīng)超出東北。

二是關乎美國經(jīng)濟利益和外交利益的沈陽無線電臺遭到破壞。事變后,國務院對沈陽無線電臺的注意最早可以追溯到9月24日。亨培克接到美國無線電公司副董事長戴維斯(Manton Davis)的電話,得知沈陽無線電臺在9月19日晚遭到日軍射擊,無法繼續(xù)運行。史汀生在發(fā)出照會之前,曾就沈陽電臺遭到轟炸一事向出淵強調,電臺“被破壞后留給人們不好的印象,就是日本試圖切斷(外界)與滿洲的聯(lián)系”,出淵應允與幣原商談,照會如期發(fā)出。25日,國務院收到漢森陳述事變后哈爾濱情形的電報,其中第五條提及“沈陽的電報通信和廣播仍未恢復”,與戴維斯的消息形成互證,引起了亨培克的重視,他將電臺一事單獨列出,提醒史汀生注意。

既有研究甚少提到國務院在決策時對沈陽無線電臺的考量,但不論是經(jīng)濟層面,還是外交層面,其重要性都不容小覷。一方面,沈陽無線電臺“系張學良與美國無線電公司之合作而建造,訂有沈陽與舊金山直接通報合同”,1931年8月1日開始直接通報時,卡斯爾與張學良還曾互致賀電,“盡管中國政府擁有并經(jīng)營該電臺,但[美國]無線電公司對電臺擁有家長式的利益”,遭到破壞后,電臺日虧損達300美元。另一方面,“就像近年來在滿洲發(fā)生的許多其他事件一樣,日本和中國的說法完全不同,相互矛盾”,華盛頓的決策需要美國外交官獲取的情報作為參考,電臺是遠距離通信的必要保障,沈陽電臺受損意味著國務院獲取事變發(fā)生地信息的直接渠道被切斷了,派員前去調查刻不容緩。

9月28日,國務院決定派遣觀察員。同時,為了安撫日本,史汀生表示,美國不會對此進行宣傳,可以視此為常規(guī)措施。出淵同意電知外務省,敦促該事,并重申美政府的友好態(tài)度。29日,內(nèi)維爾與幣原見面,談及此事。雖然還未收到出淵的消息,但幣原表示贊同,可為觀察員提供“充分的行動自由、保護及各種便利”。史汀生隨即發(fā)出指示,希望漢森和索爾茲伯里調查事變當日的戰(zhàn)斗情形,日軍的調動、范圍、程度,日軍占領的性質,已撤離或計劃撤離的證據(jù),沈陽及以外地區(qū)的民政管理,沈陽無線電臺的運行狀況,中國人對日本人的態(tài)度,日本的非法擴張與恢復原狀的可能程度等。

做出這一決策伊始,國務院并未同步通告國民政府和國聯(lián)理事會。9月30日,北平公使館收到“漢森和索爾茲伯里已征得日本政府同意被派往滿洲”的消息,國務院在電文中強調他們的職責是“特殊觀察”,希望詹森秘密指示在沈陽的麥爾思負責接洽。這一日,理事會召開第七次會議,芳澤恰巧在會上建議理事會各成員應將其政府所獲現(xiàn)場信息提交給德拉蒙德,以便彼此交流并參考。理事會接受了該提議,德拉蒙德認為這是“能使日方接受來自滿洲的任何形式的獨立信息的最近一次”,希望美國參與其中,提供相關信息。這與國務院派遣觀察員的決策可以說是不謀而合。此次會議也形成決議,要求日本從占領區(qū)撤回鐵路區(qū),保留一定的撤離時間,中方需對撤離地區(qū)日本國民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負責,如無意外,10月14日再開會。

10月3日,史汀生要求吉爾伯特將東北地區(qū)美國觀察員的概況秘密告知德拉蒙德。得知美國已有觀察員前往滿洲,德拉蒙德非常高興。鑒于中日提供的信息互相矛盾,為了更為準確地評估滿洲的形勢,他建議相關國家應盡可能地獲取并交換情報,將北平和南京建立成為向日內(nèi)瓦、華盛頓和其他大國首都傳送明確的、相對可靠的情報的中心,“這有助于消除謠言和偏見意見的傳播……在需要時促成協(xié)調行動”。不過,亨培克認為建立這樣的信息交換中心以發(fā)送重要消息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延誤,美國也不可能與國聯(lián)成員一起參與其中,交換信息,國務院最終拒絕了德拉蒙德的提議。

在告知德拉蒙德的同時,國務院也讓詹森指示裴克告知國民政府。巧合的是,為配合理事會關于情報交換的提議,國民政府恰好于同日請求理事會各成員國駐華使館派遣外交代表“前往東省搜集關于軍隊撤退程度及一切關連情形之消息”,也請美國“取迅速之步驟,同樣具派代表”。公使館在北平,華盛頓與南京的電報大多需要中轉,史汀生收到請求之時,詹森給南京的電報剛剛發(fā)出,這一先后順序使得美國派遣觀察員之舉有回應國民政府請求之嫌。10月5日,史汀生在給國民政府的電報中明文強調,美國政府的行動先于中國政府的請求。為免再次出現(xiàn)誤解,他要求詹森盡快前往南京,以簡化國務院與國民政府的溝通。

國務院最早于10月8日晚收到漢森和索爾茲伯里從長春發(fā)回的電報,涉及長春地區(qū)事變時發(fā)生的戰(zhàn)斗、事變后日軍的行為、民政部門和公共事業(yè)的變化、電臺破壞情形等,二人得出結論:“當?shù)氐娜哲姏]有從上述地點撤軍,說明他們?nèi)狈謴驮瓲畹囊庠??!彪妶髢?nèi)容隨即被轉發(fā)給德拉蒙德秘密使用。但日內(nèi)瓦和華盛頓都來不及細究,有關錦州的消息迅速成為話題的焦點:九一八事變后,張學良以錦州為臨時基地,12架日軍飛機于10月8日對錦州施行無差別轟炸。

轟炸錦州對國務院的沖擊超過了九一八事變。在此之前,國務院頻繁得到出淵有關情況正在改善的保證,觀察員的調查也在有序進行。轟炸錦州的同時,日軍參謀總長向外國武官發(fā)出公報,指出“中國戰(zhàn)敗軍隊在滿洲的土匪行徑和暴行,使日本軍隊不可能撤回原駐點,甚至不可能撤回毗鄰領土;任何進一步的撤軍都會加劇目前的局勢”。也正是這一日,史汀生在與容揆的會談中表示:“在國際關系中,假裝一個政府會履行其承諾,比懷疑它不會履行承諾要好。”不論是錦州轟炸的事實還是參謀總長的聲明,都讓史汀生無法繼續(xù)假裝日本會履行撤軍的承諾,東北地區(qū)形勢好轉的假象被戳破了。

原定10月14日召開的理事會因錦州轟炸這一變故提前到13日,其間美國內(nèi)閣會議討論如何應對,幾經(jīng)協(xié)商,最終決定由國務院選派吉爾伯特以美國觀察員身份出席國聯(lián)理事會,這一次要比派遣漢森和索爾茲伯里曲折得多。國務院有關九一八事變的討論暫告一個段落,外交官們的重心開始轉向錦州轟炸以及更進一步的公約援引。史汀生的軍事助手雷尼爾(Eugene A. Regnier)9月24日與亨培克談話時,曾以冬季因水冷而不肯下水的男孩類比堅持發(fā)出中立照會的史汀生。下水與否,外交官的分歧一直存在,到吉爾伯特出席理事會,男孩最終向水邊挪了一步。

余 論

一戰(zhàn)后,世界文明國家,特別是工業(yè)化國家的公眾輿論對戰(zhàn)爭的看法發(fā)生了明確的轉變,以1920年成立的國聯(lián)及重組國際關系的各項條約為標志,“集體安全”的概念逐漸變得具象化。美國總統(tǒng)威爾遜是國聯(lián)的締造者之一,但奉行孤立主義的“美國人民和政府主要傾向于在世界范圍內(nèi)獨善其身,避免卷入政治或經(jīng)濟性質的國際承諾”,拒絕加入國聯(lián)。隨著戰(zhàn)后和平的重建和經(jīng)濟的發(fā)展,美國政府逐漸意識到,“[科學]發(fā)現(xiàn)和[技術]發(fā)明的趨勢不可阻擋以及建立在這些基礎上的貿(mào)易和商業(yè)以及工業(yè)組織已經(jīng)走得太遠,無法逆轉”,不可能實現(xiàn)完全徹底的孤立,開始在非政治、非官方領域與國聯(lián)合作,積極參與各項條約的制定、應用和維護,特別是1928年主導簽署非戰(zhàn)公約。

稱20世紀20年代是孤立主義時期,“就像稱斑馬為白色一樣不準確,充其量,它們是半白的”。這種半白的孤立主義,延續(xù)到30年代,成為九一八事變后美國外交官制定方案、采取行動的底色。[99]在這一底色之上,事變后情報紛至沓來,美國外交官們觀察各異,意見不一,或要求基于國際法院、國聯(lián)等國際組織的決議行動,或要求以締約國身份對爭端方進行呼吁,或強調置身事外,也就不難理解了。與此同時,這種半白的底色也埋下了美國立場選擇游移不定、國聯(lián)決策執(zhí)行疲軟無力的伏筆,美國始終在孤立主義的信仰和集體安全的誘惑之間徘徊。

國務院在促成直接談判時強調“東方心理”,東方人更傾向于自我解決。這種自以為的中立和觀望,另一面就是默許和縱容。以吉爾伯特出席理事會會議為標志,美國開始了與國聯(lián)的有限合作,直至出臺“不承認主義”。但美國始終沒有超出觀望的范疇,換句話說,“不承認主義”是9月24日照會的加強版。不管是美國還是國聯(lián),九一八事變后發(fā)出的維護和平的呼吁只是基于“廢紙”的道德譴責,派遣觀察員的行動也只能是“廢紙”之上的添花,很難產(chǎn)生實質約束??v觀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遠東政策,自九一八事變始,外交官在具體事務上產(chǎn)生的意見分歧,最終促成了曖昧不明的美國官方態(tài)度,九一八事變后的因應可以說是整個三十年代美國遠東政策綏靖基調的縮影以及美國孤立主義思潮的折射。

原文載于《日本侵華南京大屠殺研究》2024年第2期,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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