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氏證言
“我的丈夫、哥哥被日軍殺害”
日軍是一九三七年冬月十一日進(jìn)城的,到處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我的丈夫、哥哥就是被日軍殺害的。
當(dāng)時我們逃難躲進(jìn)大方巷難民區(qū),我有一個五歲、一個三歲的孩子,肚子里還懷有一個。我的丈夫李殿榮給我們送被褥,被日軍抓去,我哭著、喊著,到處去找,只見被褥,見不到人,旁邊有一蘆席蓋的尸體,我掀開一看,不是我丈夫。后來聽人說我丈夫被日軍殺死了,丟下老公公和一群孩子,老的老、小的小、孤兒寡母,生活實(shí)在沒有辦法,才逃到淮安鄉(xiāng)下。我哥哥也被日本兵殺死,我母親因?yàn)閮鹤印⑴霰蝗哲姎⒑Χ匏懒恕?/p>
我親眼看到一個行人,被日本兵從后面用刀砍,把頭一砍兩半,倒下來。還有兩個人也被殺了,日本兵把一個人的肚子剖開,剝皮;把另一個人的頭砍下來,用腳踢。那時在現(xiàn)在的四中(當(dāng)時叫三民中學(xué))、圖書館、水科院附近,被日軍殺死的人很多,漢中門外死的人也不少,是用機(jī)槍掃的。